更新日期:2010/04/12 12:05

台中一名三十一歲陳小姐,從超商徵才廣告中,應徵「接送小姐上班司機」,日薪 三千五,和對方聯繫,雇主要求給提款卡和帳戶資料,方便匯入薪水,隔天就上班,失業一年多的她心動接受,當晚反悔,卻要不回 提款卡,連帳戶都成詐騙集團的人頭戶,淪為詐騙幫助犯,求職者應該提高警覺。(寇世菁報導)


詐 騙無所不在,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張耀中聯袂召開記者會,指稱網路購物詐騙集團猖獗,失業勞工淪為詐騙幫助犯,一年來,受理十件以上受騙申訴案,呼籲民眾 注意:假雇主,真詐騙。兩名受害人楊小姐和陳小姐,特別戴上口罩,說明被騙經過。三十一歲,失業一年多的陳小姐說,三月二十九號在超商求職便利通廣告,看 到一份日薪三千五的司機工作,工作內容是接送上班小姐酒店上班,雇主要求給提款卡和帳戶資料,方便匯入薪水,隔天就上班,想到每天領到錢,自己帳戶裡只有 幾百元,給卡應該沒關係,立即心動交出提款卡,不料,愈想愈怪,當晚反悔,多次電話催討提款卡,對方置之不理,自知不妙,三十號先報警,三十一號到銀行辦 掛失,已經被當成警示帳戶,共有七筆不明匯款紀錄,而且錢已經被領走,求職不成,還成為詐騙幫助犯,損失慘重。


張廖萬堅指出,路邊隨處可見 求才廣告,政府應該把關,訂定刊登門檻,避免求職者上當。勞工處長賴淑惠則說,類似受騙情形很多,市府多次建議勞委會修法未果,因為就服法規定,除非媒合 行為,才能要求私立機構公布立案資料或地址,只有刊登廣告或訊息露出,現階段無法可管,呼籲求職民眾找安全的就業管道,避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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