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7/18 00:07  

台灣高等法院三名法官及一名檢察官為前立委何智輝脫罪涉嫌收賄,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灣高等法院將三名司法官停職,並將召開自律委員會處置;撇開司法院內規不談,這件令司法蒙羞並足以使民眾對司法失去信心的案件,必須速審重判,以示司法界「正己」的決心。


民眾對司法公正有期待,掌有生殺大權的司法官是否比一般人清廉,卻不盡然;司法官地位特殊,相信其中不乏有理想、抱負者,但司法官也是三百六十行眾多職業之一,依人性素質的常態分配來看,清廉的程度應與一般民眾無異;對於一個群體的清廉程度,有個說法認為「百分之十絕對不貪(守法),百分之十必貪,其餘的百分之八十則在觀望」,即使司法界也脫不出這個巢臼。


社會風氣指標或一個機構的良窳,就在於百分之八十的旁觀者動向,若百分之十必會犯法的人立即就受到嚴懲,百分之八十在觀望的人就會警惕,而不敢貿然犯法,再加上另外百分之十絕對守法者,就有可能形成一個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守法的社會,戰國時代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制定嚴苛法律,是很好的例子,現代國家中新加坡極強調法治,亦展現以治安著稱的社會;反之,如果司法放縱那百分之十必會犯法的人,觀望者將會伺機加入犯法行列,就很容易造成一個大多民眾不守法的動亂社會,或是出現一個失去人民信任的單位。


現今社會強調法治,但是否要執行嚴刑峻法很有爭議,合理的司法應是「適法」,並無所謂「嚴辦、重判」,但是本案十分特殊,司法被視為「皇后的貞操」,清白不容置疑,如今出現司法官知法犯法事件,而且行逕大膽,已撼動司法界的整體信譽,雖然本案是由前法務部長陳定男成立「正己專案」的司法自清案例,而且由現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所主導,但司法院審理本案的程序與結果,足以代表司法界的決心,本文強調「重判」並無他意,而是司法界已到不採取霹靂手段無足以「正己」的地步。


如今數位犯案司法官已經收押,依據以往的經驗,很可能又是雷大雨點小,案件經過數次更審,時間延宕多年,可能造成的影響是今後將沒有人會在法庭上認罪;正如被收押司法官處理何智輝貪汙案,不論一審如何判,到了二審都有「平反」的機會,關鍵只在於被告絕對不能認錯,到了二審都可以找辦法翻盤;多年之後,民眾對此案的印象逐漸模糊,最後的結果如同民間說法:「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失去了司法惕勵的作用。


陳定男、黃世銘是司法界「絕對不貪」的樣版,但是如今要求司法官以他們為榜樣已無意義,而且民眾也因這數位司法官集體受賄,而對其他的司法官的清廉產生懷疑;譬如雲縣斗六市長簡明欽遭控賄選,法院一審判無罪後,競選對手日昨到特偵組檢舉雲林地院法官瀆職,就是這個現象的延伸。為了挽救整體的司法信譽,法院有必要快刀斬亂麻,以最快的司法程序來處理本案。


「民無信不立」,不肖的司法官已將司法公正形象徹底摧毀,被認為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基礎已經動搖;司法今後在人民的心目中還能不能懲治惡人保護好人,就看本案判決的進度與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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