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10/05 17:15 江佩君

 

  失業率屢創新高,讓許多職場失利的民眾轉向進修之路。而網路上有許多標榜「免費課程任你上」的廣告,打動了許多手頭吃緊、又想要進修學習民眾的心,在消費者前往報名時,才發現只有一堂課是免費的。消基會針對業者是否有廣告不實情形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網路廣告所謂的「免費課程」,100%都只是一堂試聽課。

  消基會就各大入口網站,包括Yahoo!奇摩、PChomeOnline、MSN台灣、Hinet首頁、Yam天空、新浪網,調查免費課程的廣告刊登狀況,檢視是否有廣告不實的情況。

   調查三家業者結果發現,包括承電腦、巨匠電腦、聯成電腦所刊登的免費課程廣告,都只是一堂試聽講座。打電話詢問後,有的業者卻不願說明免費課程的內 容,要求消費者需到現場才說明,待消費者到達現場後,業者才告知僅提供一堂免費試聽課程,完整課程仍需付費,形同浪費消費者的時間。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陳汝吟指出,另有5成的網路廣告利用「職場課程」、「就業培訓」等字眼吸引消費者注意,但實際上都不全是政府補助的職訓課程,或是有身份上的限制,以失業民眾為主要的提供對象。

  陳汝吟說,消費者使用網路查詢是為了方便,但業者在廣告中以「免費」二字吸引消費者點擊廣告,連結至網頁中民眾還要自己當偵探,瞭解廣告內容的真偽,最後發現所謂的免費,其實都不是免費,這樣不僅浪費消費者時間,也等於是欺騙行為。

  業者除了資訊揭露不全外,還要消費者先行在網頁中填入完整的個人資料,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就說,消費者不但撈不好處,還要冒著個資洩露的風險。還有消費者在得知課程要付費,表示負擔不起後,業者還公然介紹貸款銀行,消費者可能因此被引導向銀行貸款。

  消基會指出,業者這種行為已違反公平法,應盡速移除不實的廣告,或更改不實的廣告內容,並提供正確的資訊。各入口網站也應負起篩選不實廣告的責任。

  另外,失業率高居不下,政府職訓課程提供免費的訓練機會,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大福音,但也因此讓業者利用職訓課程的名號,來吸引消費者報名,之後再收取課程費用。消基會建議消費者,若有意申起職訓課程,應直接詢問職訓局來查詢相關課程資訊,避免受騙。


更新日期:2009/10/05 15:35 呂明潔

【台灣醒報記者呂明潔報導】網路廣告常見「免費課程任你上」,但根據消基會調查的3家業者當中,100%業者廣告的免費課程,實際上只有一堂試聽課。其中50%的網路廣告更以職訓局的課程為名,刊登多項非職訓局課程,引誘消費者上當付錢。消基會呼籲,業者應在廣告中註明實際收費狀況,以免違反公平法,被罰5萬至2500萬罰鍰。

被點名的巨匠、學承和聯成電腦尚未做出回應。

Yahoo!奇摩、Hinet首頁,常見「免費職場技能課程」、「免費參加電腦培訓」等廣告,經消基會調查發現,巨匠電腦、學承電腦、聯成電腦等3家業者刊登的免費課程廣告,僅是一堂試聽講座,與廣告文字標示完全不同。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批評,3家業者竟要求消費者,在網路填寫個人資料後,才能洽詢課程資訊。而學承和巨匠電腦在廣告網頁中均未留下諮詢專線,表示消費者只能冒著資料外洩的風險,被動等待業者聯繫。

被點名的學承電腦以不清楚為由,拒絕說明。而巨匠和聯成電腦則是無法聯絡到負責人。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陳汝吟呼籲,業者應在廣告中以顯明易見的方式揭露資訊,若有廣告不實者,恐違反公平法第21條,可罰5萬至2500萬罰鍰。

謝天仁指出,業者也會利用職訓局「免費職訓」的名稱,趁機廣告自家課程,實際上並非政府輔助背書的課程項目。消費者若誤信廣告而簽約,將付出大筆費用。

謝天仁建議消費者,報名前應先查詢補習班業者是否已立案,並實際到現場詳細詢問報名事項。消費者若有意申請職訓課程,可直接詢問職訓局或上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查詢,避免受騙。

吳家誠提醒,依照「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範本」,消費者享有攜回契約書5日以上的審閱期,消費者在簽署前務必詳讀內容。


消基會:電腦班假借職訓局補助騙消費者


更新日期:2009/10/05 15:05

電腦技能是現代人工作必備能力,有人會趁著待業期間加強更多電腦技能,坊間電腦補習班一間接一間的開,在各大入口網站上也可看到相關廣告,消基會接到申訴電話指出,有電腦補習班打著職訓局補助,實際上卻是由消費者全額負擔,這費糾紛案例愈來愈多。

(劉映蘭報導)

失 業率節節攀升,工作不好找的情況下,許多民眾趁著待業期間進修,不過坊間補習班出現打著職訓局補助課程的廣告,實際上卻是消費者負擔全額的電腦課程;消基 會調查,國內六大入口網站上經常出現三大電腦補習班廣告,都有類似問題,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說,他們是利用幫職訓局做相關訓練的時候,打著職訓局名義的作 法,當作廣告的依據和噱頭,讓消費者容易掉入這種陷阱裡。

不僅如此,當消費者發現課程沒有職訓局補助而無法負擔全數金額時,補教業者又以無法退費等方式為消費者辦理銀行分期繳納,結果消費者等於跟銀行貸了款,令待業中的消費者負擔更加沈重。

消基會提醒,補習班網路廣告資訊常過於簡略,上課時數、時段、課程內容乃至於退費條件等不夠明確,業者可能觸犯公平交易法,而消費者在報名繳費前,一定要先弄清楚相關權益。


更新日期:2009/10/05 12:34

消基會從Yahoo!奇摩及新浪網等6個入口網站刊登的免費課程網路廣告,發現當中有三家業者的廣告不實,提供消費者一堂課到9個小時的試聽課程,並且也有5成的廣告是以職場課程和就業培訓為名,欺騙消費者報名,但是都不是政府補助的職訓課程消基會呼籲廣告及入口網站業者,應該要立即移除或更改不實的廣告內容,避免讓消費者受騙上當。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許多入口網站上的免費課程網路廣告,不實的廣告文宣容易使消費者受騙,誤以為整門課免費,同時,消基會也發現竟然只有一堂試聽課程免費,甚至還有5成廣告列出的課程,並不都是政府的職訓課程,卻以職場課程和就業培訓為名吸引消費者,充滿詐騙的陷阱。

消 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陳汝吟表示,這些首頁廣告通常都是先以免費職場技能課程、免費職訓課程和免費學室內設計等型式招攬消費者,等到消費者連結到補習班網站 瀏覽相關資訊,才知道原來都不是免費,另外,也有5成的業者,打著職訓局的名號,但是並沒有在廣告揭露參加職訓局課程的資格條件,以致假藉配合政府職訓課 程促進就業的手法,又讓不符合職訓課程條件資格的消費者,報名業者原有的課程,違反公平法第21條廣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徵的條文規定。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除了呼籲業者必須在廣告詳實註明免費課程的堂數和真實收費情形,並且他也希望政府有關單位應該要對這些不實廣告予以嚴加的查察。

圖: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呼籲政府有關單位必須對網路免費課程廣告嚴加查察。

(2009/10/5 下午 12:34:20 康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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